20070928

百分之二

我曾說過,因為看見別人的不幸而感到自身的幸福,這真的很…變態。或者說,感受到這樣的幸福卻令我自己更難受。

能夠見得著這篇文,和可以在家裡自在地打著這篇文,是多麼的難得。

唉,都說,不讀新聞,不想讀新聞。

可是,不讀新聞,就看不見您們苦心傳遞的信息。「讓世人知曉」不就是您們的希望嗎?作為世人的一份子,雖然無力幹甚麼,但,我是知道了。

有關「百分之二」,早前WIDER 「最富有的百分之二人口擁有全球超過一半的財富 (Pioneering Study Shows Richest Two Percent Own Half World Wealth)」(亂譯),雖不在那百分之二以至百分之十的群族裡面,但我知道我每天過得真的很好(物理上)。

3 comments:

aulina said...

該不是變態,是懂得感恩。如果看到別人的不幸而感到快樂,那才是變態。

Anonymous said...

這不是變態,懂得珍惜是好事。

知足常樂嘛!

和你一樣,有時不太想讀新聞,尤其是看到讓人心酸的新聞。

28knife said...

回aulina,也回瑩:
謝謝兩位的留言。之前是剛好看到一些悲情的新聞,畫面總是直接而震撼,一時有感而發,用字是有點誇張了。

在寫的時候,基本上我已有點把是那種「因著別人的不幸而自感幸福的感受」混了在「建築在別人痛苦身上的快樂」(這就是變態了^^)範圍裡。當然,理智是知道兩者的分別。但,看著新聞,卻感到無力。也因為對自己的反應和日常行為感到慚愧(真的,我是慣常的冷漠,性格也算是自我中心。雖然,要改是挺難的了…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