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一定要是異性?那,又為何一定要是同性?
我對戀愛沒抱有甚麼態度(或者說,我實際上對大多數事情都沒有態度)。我只是不明白,為何非異性或同性不可。
我以為,戀愛(最初)的重要成份應該是喜歡吧。喜歡,是有性別之分的嗎?有分別嗎?
如果說,戀愛是為了交配,那當然是非異性不可。但,如果戀愛的功能是不(只)是為了繁殖,而是因為喜歡、因為要一起生活、因為要長相廝守,那只要找可以和自己這樣子一起的人便可以了。為何要強調自己是異性戀?又為何要說明自己是同性戀呢?我以為喜歡一個人是因為那個人的內在(心靈)多於因為外在(性別),這想法是否膚淺?
我沒有在想甚麼或預設的立場,只是老老實實的不懂而已。
我喜歡很多的人,電視、電影、娛樂版內的,我覺得漂亮的都喜歡,不論男女。在現實中,也見過很好的男生和很棒的女生。都有希望過可以多見見面、聊聊天、吃吃飯,都沒想過要一起生活。
或者,我該說,我喜歡的大概就只是我自己而已。
20060709
同性的愛
Posted by 28knife at 02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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