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遺失了錢包。
第一次發生這種事,說是遺失,其實是被偷了吧。
最嚴重的是失去了身份證、回鄉卡和兩張信用卡。其他的都沒太麻煩,都是要補領的了。
說是不幸中的大幸,因為損失的不多。
以後,會更小心點的了。這次就是裝備自己的一個經驗。
後加:
經過這次和近來收拾的體驗,發覺其實身邊很多都是身外之物,雖然心裡有一剎的不捨,但其實亦是可捨可棄。如果必須要存在才能令自己記得擁有甚至亦會忘記擁有,留著的功用是否就只剩下遺失?
說的是,真的,毋需要擁有太多。
而且,把東西分開不同地方放是有效用的,當然,最重要是記得每件東西放在哪處。
20070422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2 comments:
0岩0岩先話智能身份証個counter close左…你咁快就要補領拿......
說的是,好像補領要到人事登記辦事處而無關那些換證中心的事,況且中心都關門了。唉,全港才五個人事登記辦事處而已,就是這五個辦事處服務全香港,真是擠得沒話說,天呀!
無端破財,套用先祖們的說話,大概已擋了災。
謝關心。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