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0524

十面埋伏

您看到嗎?那暗角處有人在看着您…

在日劇、小說中,我們知道了日本的電車廂會有「電車男」;在網上視頻中,我們知道了香港的公共汽車內會有「巴士判官」。(嗯,提到「電車男」是無關主旨的舉動,想說說而已)

儀容整潔、舉止檢點,是對自己的尊重,亦避免失禮於人前。

現在,在公共場所,我不時提醒自己別要做出些太奇怪的舉動,免出醜、免丟臉、免出洋相。只是,同時亦會在想,在我沒注意到的角落裡,是否有一雙靜觀的眼睛和伺機的攝錄器。

我是因為自己不想做些讓自己覺得自己奇怪的舉動而不去做?是因為不想旁人會覺得自己奇怪(假設旁人亦認為那些我覺得奇怪的舉動是奇怪的)而不去做?還是因為怕旁人覺得自己奇怪之餘還要上網公開之而不去做?我有點迷糊。

從前的出醜,是即時、現場的、立時過去的,然後僅靠口耳相傳而已。

然後,有照相的、有錄影的;然後,由朋友相傳以至上傳至互聯網…

我是想說,我不時在這裡寫字,只是寫些隨筆而已,從沒有以為自己是專欄作家。我常常把照相機帶在身上照相,是想記錄生活而已,從沒有以為自己是跑突發新聞的攝影記者。雖然能力、影響力不足,但我實在不想我字裡行間提及或圖像照片內的人或事受到影響。我不是時事評論員,我無意讓我的字變成我的武器去影響任何事。

我寫字就只是我的自療過程而已,我會懺悔、我會發飆、我會快樂、我會迷惘,也是我自閉自戀的園地,不要亦不想影響別的事物。

請不要,不要破壞文字、圖像的美。這些都是很有力量的東西,社會越以知識為重,它們的力量越大。力量強大的東西本身並無好壞、正邪、善惡之分,只是如何使用而已。

是不是真的有一道分界的線?比方說,傳媒工作是需要很大的自律,遵守很多沒有明文規定但「大眾」「約定俗成」的守則,那道線是當事人的個人良心與道德觀?是「大眾」在報道公開後的反應?所謂的「大眾」是甚麼?是真的有嗎?這些都太深奧,我不懂。我只是覺得,每個文字或圖像使用者或許都應該有這樣的一道底線。對於我來說,最基本的是要「過得自己」,才可以開始考慮「過得人」。

是在「感謝」訊資傳播的發達、迅速,亦是在敬畏其威力,我這種老式人的讚揚和嘆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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